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校学字〔2021〕14号)要求,结合学生在校实际情况,药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以2021届毕业生为参评范围,按照各专业人数、学生智育成绩排名,德体美总分及2018-2019、2019-2020学年德体美劳及智育附加分成绩,学生品德及获奖情况为依据,认真进行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推荐、学院审核,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予以公示。
评定结果如下:
临床药学(3名)陶星宇 李开颖 黄玲玲
药学(4名) 马逸铃 马云潇 赵成 李敏
中药学(2名) 汪如玉 闫铃铃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存在问题,可用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虞晓凡,电话:65167271
药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