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校研字〔2017〕31号)及大学关于《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科考核专家组集体评议,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2020年硕博连读和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及不予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向学院科研办反映,电话:0551-6516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