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李海迪同志,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学院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1-65161115(学院办公室);0551-65181255(学院纪委)。
附件:拟录用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拟录用人员情况一览表.pdf
2025年11月21日
药学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