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84号)精神,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校学字〔2021〕12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年级审核、学院评定,拟推荐2021级药学专业陈利至学校评比,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5169810(龚老师)
药学院
2024年12月11日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84号)精神,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校学字〔2021〕12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年级审核、学院评定,拟推荐2021级药学专业陈利至学校评比,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5169810(龚老师)
药学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