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4〕82号)和《安徽医科大学“良医成长计划助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鸿秀助学金”评定办法要求》,学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审核,确定金桂菊等3人获得2024-2025学年鸿秀助学金,樊张蕊等28人获得良医成长计划助学金,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龚老师(联系方式:65169810)。
获2024—2025学年鸿秀助学金和良医成长计划助学金资助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