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培训和过程监管,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500)考生按125%差额复试,其他学科(专业)考生按150%差额复试。合格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3月31日上午8:00-12:00:报到、审核材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知行楼B1604药学院会议室。
3月31日下午至4月2日:各学科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也将在药学院网站(https://yxy.ahmu.edu.cn/)通知公告栏公开。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再另行确定。
三、复试方式
2024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现场复试的形式。
四、组织管理
药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行政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全面领导复试、录取工作。
药学院党委成立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全程监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复试、录取环境。复试导师、专家、助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有家人或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严格执行回避政策,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教研室)成立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专家,组员均为研究生导师,另设秘书1-2人。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专业分别各设立一个复试小组,药理学、临床药学两个专业共同设立一个复试小组,中药学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共同设立一个复试小组,药学专业学位设立3个复试小组。
五、复试前准备工作
1、3月29日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并同步建立复试QQ群(具体信息将在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开),做好考生健康状况和设备情况摸排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2、3月31日上午,考生报到时,要求每个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版)、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
(6)政审表(签字盖章)
复印件现场收取,证件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考生联络员需将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简表》比对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并将每个考生资格审核材料装订成册标上复试序号供复试小组专家核验。
3、考生组织:各复试小组秘书(联络员)在复试开始前,通过抽签等方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进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环节前应再次核验考生本人身份信息。考生须独自参加复试,并配合、服从复试管理人员的相关指令。
4、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满分100分,由专业素养考核(50%)、专业英语考核(20%)和综合能力考核(30%)三部分组成。具体复试内容和形式参见各学科复试实施细则。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别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三)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学术型与专业学位是不同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只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政治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未在研究生学院备案的本年度新增招生导师不得招生)。定向就业考生需办理定向培养协议,由学校、单位、个人三方签订,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方可正式录取。
(四)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人事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录取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学费暂执行相同标准。
(五)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八、人员培训
药学院将加强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专家及复试管理员的培训。
九、纪律要求
学院督查小组将选派政治过硬的若干人员担任监督员,每个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时,由督查组选派一名监督员在现场全程参加并监督,监督员座位前应摆放监督员席卡。监督员如发现复试小组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督查组负责人报告并调查处理。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导师、专家、工作人员要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各学科(专业)负责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各复试小组负责在复试中开展全程且有效的录音录像,并用专门的存储工具妥善保存,复试结束后及时上交研究生学院,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十、信息公开
为做到公开透明,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整理汇总复试结果,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
复试结束后,学校审核汇总各单位复试结果并上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复试录取有关注意事项
1.关于学术型与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要分别排序,分别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2.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3.关于体检安排及审核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药学院
2024.3.29
药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各学科(专业)复试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