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1.为落实2024年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专业考核专家组(至少由5名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申请者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必须为博士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报考同一专业(二级学科)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选拔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科研潜能、科研进展、科研成果以及政治综合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情况介绍、外语水平考核、科研进展或学术成果、未来科研课题设计的汇报(6-8分钟的PPT汇报)和考核专家组专家提问。

3.考核专家组专家根据申请人的面试表现及综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申请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导师未完成招生计划,本专业有考核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招生导师、专家组都同意,方可进行专业内调剂。

4.综合考核选拔采用现场复试形式,集中复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5.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在药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考核成绩等情况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经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综合考核成绩,按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