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49号要求,我院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复审工作。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统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名单,对照认定标准,结合该生实际情况,按专业对困难生资料进行评议,各年级按照30%左右的比例,确定本年级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照学生困难程度由特殊困难到一般困难进行严格排序。
经认定和复审,我院2023新生2022-2023学年共认定103名家庭经济困难生,其中:2023级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102人;二学位1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3.9.22-2022.9.28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蒋老师(联系方式:65169810)。
药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