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字〔2022〕134号)精神,在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数据库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经学生报名、导师审核、教研室审核,学院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拟定2022年药学院研究生校内助学金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请参照附件1,附件2)。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168390 张老师
药学院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