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皖金汇函[20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字〔2022〕140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党政联席会同意,拟推荐朱红为2022年“金汇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168390 宋老师
药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根据《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皖金汇函[20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字〔2022〕140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党政联席会同意,拟推荐朱红为2022年“金汇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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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