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0年第二轮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初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105号)、《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校研字〔2015〕32号)、《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校研字〔2017〕31号)等文件规定,经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材料,对收到的3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全部符合文件要求,初选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6月22日-25日。电话:0551-65167021(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