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安徽医科大学“豪森药学助学金”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05

“豪森药学助学金”是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帮助家境贫寒学生而设立的助学资金,旨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综合素质较高,当学年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豪森药学助学金: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2)获本助学金后,不能按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

     (3)生活中有铺张浪费者。

二、评选名额、资助标准

(一)资助名额:每年100名学生。

(二)资学金标准:每生2000元/年。

三、评选程序

   (一)本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学年十月份进行。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评选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经年级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初审。

(三)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签署初审意见。

(四)初审结果提交“豪森药学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征得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备案,以文件正式下发。

四、组织管理

(一)药学院成立“豪森药学助学金”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豪森药学助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查等管理工作,由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负责具体助学金的发放事宜。

(二)豪森药学助学金将直接打入受资助者的专用账户,用于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原则不得以现金方式领取使用。

五、本评选办法由药学院具体负责解释。

  

  

                              二年九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