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29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和《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及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由学院成立的本年度博士生考核选拔小组组织实施。

 

二、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招生

1.选拔对象

我校只开展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学术型博士连读,选拔对象为就读于我校的二、三年级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其它事项

选拔原则、选拔条件、选拔方法等事项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

“申请-考核”制在所有博士招生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行: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如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申请者如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仅限我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工作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事项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执行。

四、招生导师及限额

1、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取得当年招生资格。

2、学校下达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1人,具体见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人2022年1125-125日,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研招管理平台-考生入口-博士报名查询系统)报名,审核未通过需修改的最迟于12月6日修改报名信息。建议使用IE(需IE8以上)、火狐等浏览器,以免影响报名表格打印。

2.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要准确,尤其本科、硕士毕业学校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有些学校更名了,也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填写)、个人本科硕士毕业的专业代码、是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博导等信息一定要准确填写,不确定的事情请提前咨询,以免修改耽误时间。

3. 2022年12月7-9日,校外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采用EMS/顺丰快递方式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知行楼B1605室(联系人:刘明明老师;电话:15715690512),校内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直接送至知行楼B1605室,进行审核。邮寄材料的考生,邮寄后请随时关注邮寄状态并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以免丢失或未及时送达,因快递原因未按时接收到材料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4. 审核及初选组织情况、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审核汇总表,我院将于12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审核与综合考核选拔

1. 为落实2023年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成立考核选拔小组。专业考核专家组(至少由5名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申请者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必须为博士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报考同一专业(二级学科)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学院督察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2. 考核选拔小组秘书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以姓氏笔画顺序向考核选拔小组介绍申请人的情况。考核选拔小组逐一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选拔。

3. 综合考核选拔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科研潜能、科研进展、科研成果以及政治综合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情况介绍、外语水平考核、科研进展或学术成果、未来科研课题设计的汇报(不少于10分钟PPT汇报)和考核选拔小组专家提问。

4. 考核选拔小组专家根据申请人的面试表现及综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进行成绩排名。如出现导师没有学生报考的情况,其他导师的学生如果愿意变更导师,变更前后的导师都同意,方可进行专业内调剂。拟录取的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名单根据最终统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5. 综合考核选拔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即远程通过互联网视频面试,具体面试系统平台及使用指南另行通知。所有参加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远程面试当天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建议申请人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申请人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按规定时间登录面试系统平台,平台将随机确定申请人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

(三)公示

1231日前,我院将在药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考核成绩等情况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经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综合考核成绩,按序递补。

(四)报送校研究生院

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管理平台上报拟录取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综合考核表(见附件)及有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学院。

(五)调档录取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在报名通知中网上挂出)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20235月交我院刘明明老师处。

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另行通知。

所有录取流程完成后,将于20236-7月给录取博士新生发录取通知书,20239月入学。

 

六、其他事宜

1、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须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任务,于录取当年度新生开学后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其中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无须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可在取得硕士阶段导师同意后,按要求申请硕士毕业和硕士学位,博士入学时未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考核”申请者须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获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生博士入学时未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3、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原则上应为博士生提供相应的助研经费。

4、在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申请者凡有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年度的申请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

 

七、在本年度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学院成立的本年度博士生考核选拔小组讨论决定。